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车辆牌证管理规定本集团公司所有车辆的号牌、线路牌、行驶证、车购证、营运证、登记证等各种牌证,均是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必备要件,在保管使用上必须认真负责。为防范车辆牌证出现毁损、丢失,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条、集团公司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由车辆使用单位发放给该车驾驶员保管,以备车辆运行时接受查验。车购证、登记证由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妥为保管。第二条、各车辆使用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车辆牌证的管理。交由使用人保管的牌、证必须作好领用登记。遗失、损坏牌照及证件由使用单位负责补办齐全。第三条、牌证使用人对领用的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必须妥善保管,不慎毁损、丢失时,必须及时、如实向本单位车辆技术监管人员报告。车辆技术监管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齐全。补办牌证的费用由丢失牌证的责任人承担。第四条、牌证使用人在牌证毁损、丢失后隐瞒不报,造成车辆被扣或停运,牌证使用人除了承担补办牌证的费用外,同时承担车辆被扣或停运带来的经济损失。第五条、车辆使用单位牌证专管人员至少每月一次对牌证使用人的牌证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