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 通知期 (一)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或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时,通知期为3天。 (二)正式期员工提出辞职通知期为30天。 (三)员工在通知期内应继续本职工作,并对相关工作结果负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直至通知期结束或与该岗位新入职的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并完成本人的离职移交手续。 第二条 员工辞职 (一)员工辞职应遵守通知期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部门经理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部门应安排面谈了解辞职原因,如无法挽留则于两日内报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解决。 (二)部门经理辞职应遵守通知期有关规定,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行政人力资源部调查了解并进行面谈,如不能挽留则于两日内报董事长。 (三)公司不接受书面以外其它形式的离职申请,例如邮件、微信等。第三条 辞退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员工的工作表现未达到要求,经多次培训后仍不符合要求且公司内部没有适合该员工的岗位。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