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沙溪镇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应急预案第一部分 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病的危害,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三、适应范围重大动物疫病是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它一类动物疫病、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人畜共患病。四、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保持高效有序的工作状态。(二)分
2、级控制。依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毒型、发病动物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分级启动应急反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控制扑灭效果。(三)分区警戒。根据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发生发展规律,分区(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警戒,实施相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迅速控制疫情蔓延。(四)综合防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1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紧急措施,实行综合防制。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一、组织指挥系统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由镇政府负总责,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由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重
3、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收集和分析动物疫情信息、传播规律,本镇疫情发生后,按规定上报疫情,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传达落实上级领导紧急扑疫指示;组织调拨紧急防疫物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二、部门职责镇派出所:根据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疫工作的需要,负责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疫区正常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疫区封锁、运输监管、强制扑杀和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以及疫情发生时封锁哨卡的设站工作。镇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
4、员防护的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做好人畜禽共患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知识的宣传。第三部分 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镇人民政府或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2(一)责任报告单位1、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2、各村村民委员会。3、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二)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二、报告形式镇
5、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三、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上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四、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第四部分 疫情控制一、疫情的分级根据疫情发生范围和发病动物数量,将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划分为三级:(一)在全镇行
6、政区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划为 I 级疫情:31、10 日内,同时有 2 个以上村、3 个以上自然村发生口蹄疫疫情,或病畜 30 头以上的;2、10 日内,同时有 2 个以上村、 3 个以上自然村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病禽 300 羽以上的;3、30 日内,同时有 3 个以上村,5 个以上自然村发生口蹄疫疫情,或病畜 15 头以上的;4、30 日内,同时有 3 个以上村,5 个以上自然村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病禽 200 羽以上的;5、发生人畜共患病并感染人引起较大疫病的或对畜牧生产带来重大威胁的其它重大动物疫情。(二)在全镇行政区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划为级疫情:1、10 日内,
7、同时有 2 个自然村发生口蹄疫疫情,或病畜 10-29头的;2、10 日内,同时有 2 个自然村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病禽 50-299 羽的;3、30 日内,同时有 3-4 个自然村发生口蹄疫疫情。或病畜 5-14 头的。4、30 日内,同时有 3-4 个自然村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病禽 50-199 羽的;(三)全镇在局部地区零星发生口蹄疫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但间隔时间较长发病畜禽数较少的划分为级疫情。二、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反应I 级疫情报上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请示县应急预案,、级疫情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当一起疫情涉及其它乡镇时,报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协调,根据疫情实际
8、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一)I 级疫情的应急反应。41、发生 I 级重大动物疫情时,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疫病发生情况,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启动 I 级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建议,报请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疫情。2、镇人民政府紧急召开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疫情,决策和部署疫情控制工作,落实紧急防疫经费,决定启动 I 级疫情应急预案。3、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紧急调拨物资,调集人员,由镇级领导分组带队,进驻疫区,现场组织、指导、督促疫情控制和扑疫工作。4、镇人民政府请求县人民政府立即发布封锁令、扑杀令,设立
9、封锁消毒哨卡,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限制或停止疫区内易感动物及产品、污染物移动。5、开展紧急免疫注射,按从外到内,从受威胁区到疫区顺序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疫区内未染疫动物紧急免疫注射,建立免疫带。6、组织有关部门会同村委会,紧急调动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彻底扑杀,对扑杀的动物及排泄物、污染物采取深埋或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7、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发病动物污染的器具、场所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8、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加强检疫、监督及疫情监测,密切注视疫情动态。9、安全区进入戒备状态,通报和监测疫情,开展免疫注射,加强检疫监督,禁止从疫区、受威胁区调入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污染物质。51
10、0、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疫情态势和扑疫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和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紧急支援防疫经费和物资。(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l、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时,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级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建议,并按规定上报疫情。2、召开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会议,组织和部署控制、扑灭疫情的有关工作,落实紧急防疫经费,决定启动应急预案。3、请求镇人政府立即发布封锁令、扑杀令,设立封锁消毒哨卡,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限制或停止疫区内易感染动物及产品、污染物质的移动。4、迅速组织动物防疫人员搞好动物的紧急免
11、疫注射,按从外到内,从受威胁区到疫区顺序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疫区未染疫动物紧急免疫注射,建立免疫带。5、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当地村委会,紧急调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彻底扑杀,对扑杀的动物及排泄物、污染物采取深埋或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6、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发病动物污染的器具、场所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7、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加强检疫、监督及疫情监测,密切注视疫情动态。8、安全区进入戒备状态,通报和监测疫情,开展免疫注射,加强检疫监督,禁止从疫区、受威胁区调入易感动物及产品、污染物质。69、有关部门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10、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12、紧急调运疫苗和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并密切注视疫情发生、控制、扑灭动态。(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1、发生级重大动物疫情时,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级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建议,并按规定上报疫情。2、组织有关部门会同村委会对染疫及同群动物进行扑杀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疫点及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清理消毒。3、迅速组织动物防疫人员搞好动物的紧急免疫注射,按从外到内,从受威胁区到疫区顺序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疫区未染疫动物紧急免疫注射,建立免疫带。4、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加强检疫、监督及疫情监测,密切注视疫情动态。5、禁止疫区、受威胁区调入或调
13、出易感动物。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I 级重大动物疫情由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批准后由镇人民政府宣布。级、级重大动物疫情,由镇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镇人民政府宣布。7第五部分 保障系统一、资金保障镇政府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包括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扑杀动物补贴所需资金以及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工作经
14、费。二、人员保障镇人民政府组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处理预备队,按要求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和演练。第六部分 责任追究执行本方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对不执行封锁令规定而销售、运输疫区内易感动物及产品、污染物质的;对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对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扑疫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浙江省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15、责任。附:动物防疫镇村测报人员名单8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二 0 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动物防疫镇村测报人员名单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备注黄正贵 86187041 13858598600镇政府陈文华 86189035 13454592788沙溪 裘贤夫 86187704 13506751628剡界岭村 张时扬 86187063 13605854790孙家田村 孙平宽 86187750 13605852370王家年村 唐恒士 86187552 13516753385生田村 吴金国 13221512998开口岩村 吴孝兵 86186668 13967586161新宅村 俞海东 13754350335董村村 梁本火 86186165 13605851705真诏村 俞科林 86187511 13732467650唐家坪村 陈国定 86187473 15958572865上徐村 徐华东 86180032 13575566718淦坑村 俞伯康 86185292 13967599276黄坑村 徐志军 86188366 137068507759马菊田村 王法平 86187666 13325751118竺家坑村 俞祖荣 13065867629上蔡岙村 唐炳华 86185066 13858597203下蔡岙村 毛裕安 86188108 1356751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