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 核查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GX2018028-SCZJ采购人: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公章)确认日期:2018 年 3月 7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 3月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一、说明 .91资金来源 .92定义 .93保证 .94合格的投标人 .95合格的服务 .96投标费用 .10二、招标文件 .107招标文件构成 .108现场踏勘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9投标文件编写、语言及
2、计量单位 .1110投标文件构成 .1111投标报价和货币 .1212投标保证金 .1213投标有效期 .13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5投标文件的签署 .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7投标截止时间 .14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4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五、开标 .1420开标 .1521投标文件的澄清 .1522保密 .1523关于评标结果公示 .15六、授予合同 .1624资格后审 .162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16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26中标通知书
3、 .1627签订合同 .1628中标服务费 .16七、特别说明 .1729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1730关于采购节能产品的说明 .183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1832特别说明 .18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93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193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193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193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2037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 .2038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20九、关于投标人诚信情况 .2039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
4、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第一条 2040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21第五章 合同范本 .22第六章 项目需求 .2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附件 1 投标书 .30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31附件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2附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3附件 5 项目负责人及拟派团队人员情况表 .33附件 6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 .34附件 7 服务响应方案 .34附件 8 详细报价清单 .35附件 9 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 .35附件 10 技术指标响应一览表 .36附件 11 诚信承诺书 .36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选用) .3
5、7第八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38一、评标职责 .39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 .39三、关于无效标及招标失败 .40四、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41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六、评标办法及评标流程 .42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重
6、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内容: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服务期限1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1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8年 11月 1日前二、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元)。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投标报名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 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即至少从 2015年 3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四、获取招标文件应当提交的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开票材料(加盖公章)。五、现场踏勘时间、
8、地点:无。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3月 7日起至 2018年 3月 15日,每个工作日 9:00至 12:0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 2018年 3月 16日 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十一、投标递
9、交截止时间:2018 年 3月 20日 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十二、开标时间:2018 年 3月 20日 14:30(北京时间)。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3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十五、采购人及代
10、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5-82772845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联系人:石磊 电话:0755-83883375 83883322传真:0755-82904418E-mail:公司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三月七日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45 页
1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一、说明1资金来源采购人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1)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项目采购人特指: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特:指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3)货物: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以及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4)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安装督
12、导、安装、调试、进行所有测试、保证、验收及技术支持和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5)投标人:指已经报名,且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6)日期: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公历日。7)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8)条例: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9)细则: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10)87 号令: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号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保证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2)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总价涵盖了招
13、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和项目。4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投标邀请书所述投标人资质要求;2)合格的投标人仅限于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5合格的服务1)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深圳市重点企业 VOCs污染整治核查评估项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45 页 招标文件6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
14、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中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事件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8现场踏勘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关于现场踏勘(本项
15、目不组织) 如有需要,将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后,如有资料需向投标人补充的,采购人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资料及数据。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并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补充更正或重要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有关于招标信息的修改或澄清在网上发布公告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看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拒绝回函确认的视为已送达。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