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陵县 2013 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各级各类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构建和谐茶陵、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目标,按照“ 全覆盖、高效率、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健全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具体工作目标是:全年拟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金、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助学金以及免学费资金、大一新生资助金共计 1485 万元,资助学前教育儿童 2500 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 7000 人、高中生 1200 人、中职生 900 人、大一新生 180 人。二、资助原则(一)坚持政府资助和社会资助互动的原则;(二)坚持统一资助标准、统一资助范围、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原则;(三)坚持以寄宿生为主,适当向经济相对落后乡镇和边远山区倾斜的原则。三、资助对象全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资助内容(一)全面落实政策,做好学前教育资助。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财教2011405 号)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
3、财教2011410 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监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 (湘财教201275 号)精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确保给予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幼儿每年 1000 元的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二)做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根据湘财预2012136 号文件精神,本年度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继续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 1250 元的标准执行。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中的独生子女,资助金在同等基础上每期增加50 元。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小学特困生每人每年资助 2400 元,初中特困生每人每年资助 2800
4、 元。资助流程:学生或家长填写 助学申请表 ,学校组织家访(或以义工形式),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学校根据困难程度排序,公示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在无异议后上报县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核查拨款到校,学校组织集中发放,上交电子和纸质文档及活动图片等资料。(二 )做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工作。面向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标准为每生每年 1500 元;面向所有在校生实施免学费制度(职三暂时考虑免除一半学生的学费) ,标准为每生每年 2400 元,面向特困学生实施生活补贴每人每年 1000 元。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 3%用于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流程:学校核查学生身份信息后
5、,将名单上报国家中职助学管理系统,并上交电子和纸质文档等资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再上报市级审核。所有资助资金施行银行卡发放。(三)做好普通高中阶段资助工作。在普高中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按在校生总数的 20%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等,分别为每生每年 1000元、2000 元、3000 元;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还可以再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1500 元。高中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 3%-5%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和校内奖励。资助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 ,年级初审、学校复审公示、名单上报
6、县资助中心,办理银行卡,学生领卡后在发放表上签字,学校上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等资料。(四)做大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工作。主要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金秋助学活动。1.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取大专院校的家庭贫困学生,由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学生和家长一起到资助中心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以内(参照学费标准执行) 。2.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募集资金,面向考取二本以上的大一贫困新生,资助标准每人 3000-5000 元。(五)界定特困的基本条件:(1)无生活来源的孤儿或弃儿(含烈士子女) ;(2)重病、
7、重灾等意外事故造家庭负责较多;(3 )父母双残;(4 )父母均智障;( 5)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创收能力;(6 )持有民政特困救助证或低保证并经家访属实的。 (7 )特殊教育学生。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 882 元;(8)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十分困难的。(六)界定一般困难的基本条件:(1)本人残疾;(2 )单亲家庭;(3 )家庭遭受较大的灾害或变故;(4)因征地、拆迁等造成的家庭贫困;(5)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6)父母均无创收能力,家庭十分困难。 (7)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 882 元; (8)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十分困难的。(七) 下列情况不予资助:(1)父母均有财政工资,有固定收入,且家庭没有发
8、生重大变故;(2 )因建房、购房或投资负债。五、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茶陵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各级各类学校也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感强的同志担任此项工作(保持稳定) ,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多过问、严把关。(二)加大宣传,强化管理1.各校都要设立固定的资助工作宣传专栏,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通过媒体、墙报、宣传栏、向学生发放资助宣传卡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晓各项受助的权
9、利,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强化家访和公示制度。凡特困对象、新增对象、情况变化对象、低保等特殊对象,要逐人逐户安排老师或义工(两人以上)进行家访,记载好家境实况、困难原因并拍好照片、签好名。各个学校要把拟资助名单和资助类别公示在宣传栏里,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星期,在师生无异议后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保应助尽助。3.统一标准,集中发放,专账管理。各校必须建立资助专账,所有资助项目资金(资助中心拨付的资助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赠、特殊资助金、师生捐款等)都要入专账,做到专款专用。统一拨付的资助金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约请家长到校由专人集中发放。4.加强督查,防止乱立标准,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抵扣和平摊等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