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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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大理州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牧 201579 号文件精神,州畜牧 兽医局决定自今年4 月 28 日至 6 月 20 日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违法从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二、职责分工州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州动物诊疗专项整

2、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本辖区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州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三、整治范围和内容针对近两年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以及兽用处方药制度推进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2 -(一)城市动物诊疗机构1.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营业、或者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情况;兽医人员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超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3、情况。2.无害化处理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与专业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并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3.年度报告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是否按规定报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4.注册与备案问题。重点检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人员是否主动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或者备案;注册机关是否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兽医注册或者备案审核。(二)乡村动物诊疗市场1.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重点检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兽医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个体动物诊

4、疗人员以及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兽药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兽医技术人员等)是否取得乡村兽医- 3 -登记证、兽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2.诊疗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乡村兽医是否超出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使用兽用处方药,是否如实记录用药清况;是否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乡村兽医是否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三)兽药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兽药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聘用执业兽医或非执业兽医坐堂行医、开具处方的行为;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 兽用处方药必须凭 兽医处方购买” 的提示语;是否对兽医处方笺或乡村兽医登记证进行查验,并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四

5、、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27 日-4 月 30 日)各县市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讲解,推进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以及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 1 日-5 月 30 日)各地组织开展乡村动物诊疗市场摸底调查,集中开展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深入巩固阶段(6 月 1 日-6 月 10 日)- 4 -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

6、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四)重点抽查阶段(6 月 15 日-6 月 20 日)州畜牧兽医局派出检查组对部分县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五、工作要求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强化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明确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努力为动物诊疗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集中曝光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典型案例,营造严厉打击的声势。要不断完善动物诊疗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动物诊疗纠纷调处机制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加快培育地方兽医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兽医维权、会员服务、继续教育、职业道德以及诊疗纠纷处置中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在兽医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专项行动期间,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督促各县市做好该项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全州各县市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报送我局兽医科,各县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见附件)于 6 月 20 日前报送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 2015 年 6- 5 -月 25 日前将全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见附件)报送我局兽医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灿林,0872-2316449邮箱:1405196689q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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