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延安新区外国语学校地下车库管理规定为加强地下车库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使用人及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 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车库实行无偿使用,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第二条 车辆凭出入通行证出入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第三条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应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防止划伤、碰伤车辆。第四条 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第五条 车辆应及时不清洁,不洁车辆不得入库,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不得进入车库。第六条 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第七条 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源。第八条 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第九条 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规定通行,不得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