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档案归档 第四条 归档范围 (一) (二) 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工程基建: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 (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 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 合同、其他合同。 (四) 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 备、QC部设备等。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