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来源:杭州湾新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2-09-17税收制度作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根据新中国经济体制的变化,我们可以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的变化大体上归结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1978年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第二阶段是1978-1993年的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第三阶段是1994年至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一、1949-1978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11950年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并行着两种不同的税收制度,在老解放区适应革命根据地在农村的情况设立的各个税种形成的一种税收制度;新解放区仍在沿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税法。而新中国成立后,需要建立统一的政治和社会经济制度,这客观上要求统一全国税制,建立新税制,以保证巩固新政权和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为此,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1-12月在北京召开了首届全国税务会议,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议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