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2.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3.职责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3.2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审批二级动火证;3.3一级动火证需由副总审批;特级动火证需总经理审批;3.4指定监火人及动火人需对安全动火负责。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全管理科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4.2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危险动火作业、二级危险动火作业。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b)一级危险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C)二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