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平镇金美村 A4-01 地块“三旧” 改造方案根据“三旧 ”改造规划和年度 实施计划,我市常平 镇金美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位于金美村金美花园旁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一、 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 44190011058,专项规划编号为 A4-01,位于金美村金美花园旁,东至金美花园,南至金美市场路,西至金美路,北至金美花园,总用地面积 2.8912 公顷,均为集体建设用地,其中有合法用地手续面积 0.3105 公顷,需要完善用地手续面积 2.5807 公顷,需报省审批将旧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 2.8912 公顷,为东莞市常平镇金美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2、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二、 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常平镇“ 三旧” 改造 专项规划和 2018 年度实施计划。符合已获批的东莞市常平镇河西组团(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三、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的现用途是工业用地,使用人为金美股份经济联合社,其中的 0.65 公顷土地在 1987 年 1 月 1 日前已使用,其余土地为 1988 年 4 月后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约26610.74 平方米,容积率为 0.92,年产值约 240 万元。其中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省审批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的用地面积 2.8912 公顷。四、 协
3、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中需将 2.8912 公顷旧村庄建设用地报省审批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已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签名同意。该地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为金美村集体所有,由金美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企业合作改造,故不涉及拆迁补偿问题。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罚。五、 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 2.8912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我社与有关企业合作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 2.8912 公顷,容积率为2.0,总建筑面积约为 5.78 万平方米。东莞市常平镇金美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