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审批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申请主体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举办预计参加人数在 5000 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1.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 个或者 2 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
2、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情况;(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8)现场 秩序维护、人 员疏导措施;(9)应急救援预案;5.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6.临时搭建设施、建筑物或者使用特种设备的,提交临时搭建设施、建筑物、特种 设备的有关情况;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提交有关资质、 资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 1 份,涉及证件的,需 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容缺材料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2.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 格要求的,提交有关 资质 、资格证明。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2.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和安全检查,核准后出具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办理时限 受理期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办理期限:法定时限 7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若有重大大型活动,经领导批准,可延长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