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 2017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都江堰市财政局汇总,2017 年都江堰市市本级部门、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435.36 万元,同比下降 28.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37.6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59.1 万元,同比下降 28.4%,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95.95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数 0 万元增加 95.95 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购置殡葬车、洒水车;二是都江堰市公安局 2016 年按照成财行201439 号文件精神,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不包括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务车辆消耗费记入业务费,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工具消耗费列入办案费,故 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填入“三公经费”预算,为与决算口径一致,并结合相关要求,2017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按照经济科目填入“三公经费” ;车辆运行维护费 2963.15 万元,同比下降 30.6%,主要原因为:我市实施了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338.66 万元,同比下降 29.5%,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