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抵押权注销登记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试行)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海阳市济南路 91 号)四、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的登记:(一) 主债权消灭;(二) 抵押权已经实现;(三)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五、申请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三)不动产登记证书。(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他项权利证书。(五)不动产抵押权发生消灭的证明材料。六、基本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归档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7 个工作日九、咨询方式1.现场咨询: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海阳市济南路91 号)2.电话咨询:0535-3301323、0535-33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