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07)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一、奖惩范围: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二、考核奖惩规定: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三、考核流程: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人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