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靖位中心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为了进一步疏通学校安全事故报送渠道,及时掌握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信息,加大事故处置力度,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一责任人:蒋海滨(校长)具体责任人:张莹(副校长)成员:全体教师一、本制度中所指的学校安全事故包括因饮食中毒、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危房倒塌、火灾、溺水、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实践活动等导致师生重大伤亡的事故以及学生出走、学生被绑架或拐卖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告区教育局,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报送信息时,要准确报告事发地点、伤亡人数和应急处置措施。三、主要领导要坐镇现场处置事故;协助处理四、学校要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救助预案,并联合相关部门对预案的实效性进行演练。经过实际演练,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救助预案。五、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员(闵光荣)、方法、途径及事故处置责任人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