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府谷县 2018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 5 号)和市教育局 榆林市2018 年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榆政教发 201871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积极推进我县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努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优化高中教育结构,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工程,实现“平安考试” 目标 ,为促进 我县基础教育持续 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氛围。二、组织机构成立府谷县 2018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万兵成员:杨锦
2、霞 李建 华 麻建明 王儒平 陈治平 王 斌 郭浩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股,郭浩杰任办公室主任。三、招生计划和范围普通高中:府谷中学 1000 人,府谷三中 500 人,麻镇中学 80 人,面向本县招生。2综合高中:府谷职业中专学校 160 人,面向全市招生。职业技术类的招生计划按省上下达的指标执行,面向全市招生。四、录取原则1.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教育局、招生学校共同参与。2. 中考成绩达到 C 级以上(含 C 级)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 B 级以上(含 B 级),其余四个达到 C 级以上(含C 级),方具 备省级示范高中和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中考
3、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 C 级以上(含 C 级),即具备其他普通高中录取资格。3. 全县高中录取按以下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府谷中学、府谷三中。第二批次:麻镇中学。第三批次:府谷职中综合高中。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即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为330 分。4. 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各批次内按照平行志愿“ 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 的原则投档录取,但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
4、按并列对待。3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录取,每个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不得招收未录取或非本校录取的考生,考生及家长要慎重选择各批次内志愿学校的先后顺序,一旦被投档录取,任何人不得更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录。每批次正式录取后,市招生办在“ 榆林招生考试信息网” 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5. 县职教中心(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五年制)、中专学校(三年制)分列第四、第五、第六批次。具体招生工作由省、市安排进行。考生可向相关院校、县招生办咨询其招生政策信息。五、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局将在府谷教育网站、
5、微信平台等进行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各招生学校、生源学校要通过各种不同途径,加强对全县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宣传。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程序录取。各普通高中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程序录取。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学校负责本校的具体录取工作。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组织管理,严格履行录检、审核、备份存档制度,严格遵循“谁负责、 谁审查、谁签 字” 的原则,严守高中招生 “七个严禁”铁规,确保录取公平公正。2. 严格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各高中学校要严格遵4守相关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无泄露。录取期间,各学校要严格履行信息录检、审核、备份存档制度,确保招生录取信息准确无误。3. 实行阳光招生,从严学籍管理。各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榆林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执行,严肃招生纪律、自觉净化招生环境、规范招生秩序、阳光招生,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补录。4. 录取结束后,各学校须派专人携带录取审批表到县招生办领取所录学生的中考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