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二、范围适用于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三、职责3.1执行部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现场安全员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