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商法第一章 商法概述第1节 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法的概念 (一) 商法的概念: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商”的涵义:1、词义学上的“商” “商”最早是计时单位一商即一刻。后来又被发展出估量推测之意进而与量合用引申出协商的意思。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媒介交易之行为 。2、经济学上的“商”: 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 。(偶然的交换行为-一般等价物交换-各种类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接交易)3、 商法学上的意义:营利性主体所从事的一切盈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包括商事交易活动(商人、商行为),也包括与实现商事交易有关的事宜(商业申请、登记等)。固有商:买卖商辅助商:连接货物交易经营的中转、中介性经营活动(中介或者交易平台)第三种商:与交易密切相关的生产制造、承揽加工,以及便利交易资金的融通和周转的经营活动第四种商:与固有商,或与第二、第三种商有某种关联的信息广告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