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区游泳池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合理使用小区游泳池,为业主提供良好安全舒适的休闲环境,保障游泳池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持游泳池的清洁、卫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之解释权归本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第三条游泳池开放时间由本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具体气候条件决定;每天开放场次为两场,即下午场(14:00-16:00)、傍晚场(17:00-19:00),如有变动,以当日安排为准。第四条游泳池在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后对外开放,按场次收费,一人一票,所收费用用于游泳池日常运营,收费标准如下:(一)业主票:8元/场;(二)社会票:12元/场。第五条 游泳池之环境卫生及安全,由专人管理,设置管理员、救生员负责泳客之秩序及安全。管理员、救生员在游泳池开放时间内负责管理,如发现对健康有影响或安全隐患,可随时关闭泳池。第六条 儿童、初学者需有成人或救生员陪同。第七条 泳客请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带场内以免遗失。第八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进入游泳池:(一)有传染病或其它恶疾者。(二)精神疾病或癫痫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