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安监办2013159号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各重点骨干企业,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于2013年8月4日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正式印发执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8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安监局”)聘任,在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第三条自治区安监局是专家的管理部门,专家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负责建立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