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园商店管理制度 一、校园商店经营者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否则,不得经营。 二、学校只准许开设一商店。经营者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学校必须与经营者签订符合工商、卫生法规和校园管理规定的校园商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由承包人自负盈亏经营。 三、校园商店经营者必须遵守八不准规定:不准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和发放经营广告;不准经销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饮料;不准销售自制食品;不准销售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响制品和玩具;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准通过教职工向学生托售商品;不准赊欠商品给学生;不准在校园内擅自摆摊设点经营。 四、校园商店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必须无条件接受区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学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的检查监督,所有购进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安排的专职人员验收核准后方可进店销售。凡违规经营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登记并无条件销毁。五、凡不遵守上述制度者,不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