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第三条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管理部门及职责)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