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通大学 201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 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 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 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2017 年我校继续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见附件。一、基本原则学校以
2、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二、报名办法(一)报名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 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22.以
3、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不受本项第 1 款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二)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步骤:1. 学校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报名系统”http:/ 进行注册 报名。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并提交。2. 国家同等学力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 进行
4、注册报名。初次注册成功后,按要求上传标准的个人照片并完善信息,选择正确的专业。最后提交申请, “申请状态”显示提交成功即可。3. 报名时间:2017 年 6 月 6 日6 月 28 日。4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7 年 6 月 29-3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2:00-4:00)到相关培养 单位确认信息并交费 (统一微信扫码交费)。确认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推荐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 2 张;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国家系统网上报名的注册 ID 号。35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
5、报名或现场确认者,请与相关学院联系。三、课程考核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 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 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 请 无效。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
6、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五、费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41学费学 费课 程 学 习 阶 段 学 位 论 文 阶 段学院 专 业 代 码 专业名称元/2017 年 元/2017 年文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4800 11000071004 应用数学 5000 12000理学院070200 物理学 5000 12
7、000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4500 11000教育科学学院0401010401020401050401060401080401100401Z1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中学各学科)、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教育5000 11000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5000 11000生命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5000 11000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4800 11000100100 基础医学 7000 12000100200 临床医学(学术型) 7000 12000医学院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型) 7000 12000公共卫生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7000 12000护理学院 1002Z1 急危重症护理学 6000 12000艺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5000 13000航 海 医 学 研 究 所 100900 特种医学 7000 12000药学院 100700 药学 8000 130002学员学习期间的学费、书籍代办费(代办费 800 元/生,在入学时交纳)、学位论 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南通大学研究生院2017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