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强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能力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持证单位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服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 年 10 月1 日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林资发201219 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服务林业工作为根本,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为导向,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核心,突出针对
2、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分类培训、注重实效。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及其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初级(或相当于初级) 、中级、高级技术职称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持证单位的法人。第四条 中国林业建设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持证单位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实行登记制管理,并将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考核持证单位业绩的重要内容。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无技术职称人员,可作为初级技术人员管理。2第五条 各持证单位应建立与本办法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制度,制定5 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地安排技术人员参
3、加继续教育。持证单位应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多渠道多元化筹措经费,保障继续教育投入。第二章 内容与方式第六条 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分为五类(详见附件):第一类:国家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第二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相关的技术规程、文件和规定等。第三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第四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应用科学与技术。第五类:国内外林业发展动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及其理念、范例等。第七条 继续教育实行面授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人员,由持证单位填写申报表,协会发放“网络学习通知书”后参加网络培训。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人员以网络培训为
4、主。中、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面授和网络培训。中、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期面授,5 年内,每人至少参加 1 次面授。不同层次学员 5 年内须按照下列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初级技术人员学习一、二、三类和部分四类内容,网络培训时3间不少于 120 学时。中级技术人员学习一、二、四类和部分五类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 120 学时。其中,面授不少于 32 学时,网络培训不少于 88 学时。 高级技术人员学习一、二、四、五类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 90学时。其中,面授不少于 32 学时,网络培训不少于 58 学时。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一、二、三类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 60 学时。其中,面授不
5、少于 32 学时,网络培训不少于 28 学时。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八条 继续教育实行协会统一管理,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提供教学支持的工作机制。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由协会、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林干院)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负责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制度建设、工作决策、计划审定、督促检查等工作。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由协会和林干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由聘请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资质监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编制教学大纲、方案、课程设计等。第九条 各持证单位要切实加强
6、制度保障,指定专人管理,认真4做好继续教育组织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和培训需求。第十条 林干院为继续教育承办单位,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第四章 实施管理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及其下属机构应深入开展需求调研,按照协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前瞻性原则,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准设计教学内容。并将授课教师、课程安排、时间、费用等实施方案和中长远规划通知持证单位。第十二条 严格学员入学、学习、纪律管理,对累计旷课时间超过总学时 15%和网上弄虚作假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并通知所在单位。第十三条
7、 及时掌握持证单位和学员对继续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第十四条 协会按照优秀(90 分以上) 、良好(80-90 分) 、合格(60-80 分) 、不合格( 60 分以下)四个等级,对学员面授和网络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并将评定情况通知本人和持证单位。对考核合格者,继续教育办公室颁发“学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5第十五条 协会对参训学员通过考试合格者予以登记,并结合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建立持证单位继续教育档案,记录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第十六条 对 5 年内参训学员全部考核合格的持证单位,继续教育办公室颁发“持证单位继续教育
8、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 协会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二 0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6附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类表分类 内容 适用学习对象一类国家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例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初级中级高级法人二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相关的技术
9、规程、文件和规定等(主要有:一类调查及二类调查技术规程、细则;公益林管理办法及区划界定办法;公益林建设标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程、造林作业设计规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或操作细则、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森林采伐规程)。初级中级高级法人三类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的基础知识、规划设计基础知识为主的综合性内容等 (如:森林学或林学概论、森林经理学、测树学、土壤学、动物学、植物学、生态学、数理统计初级7与抽样技术、林业遥感等林业专业基础科学) 。四类林业建设应用科学与技术(例如: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技术、作业设计调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营方案编制、规划方案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为主的专题性内容) 。初级中级高级法人五类生态林业、现代林业、智慧林业建设为主线的科学规划设计技术、教程和生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范例等(例如:湿地资源调查及规划、森林城市规划、国家公园规划、智慧林业规划、森林旅游规划等调查方法、理念、规划设计技术); 林业发达国家林业规划设计理念;世界国际组织对全球林业发展的框架、战略等).。中级高级法人注:该表中的内容待专家委指派专家进一步填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