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经济法第一章 导论一、国际经济法概念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范围的广泛性,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调整的经济关系复杂性,调整的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多样性,包括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三、国际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关系,如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 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或管制关系。在此项关系中,国家与其所管制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是平等的,其相互之间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 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确立的国际经济关系,如贸易、投资、税收等方面的关系。四、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包括双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