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概 述自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办公厅相继颁发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6)8号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近年来全国范围的质量监督检查和优质工程检查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电力工程项目存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系统性不强,各质量主体责任不够明确,执行内容不够完整,部分执行“强条”情况无执行记录,难以事后监督检查,质量验评主控项目执行深度不够和偏重于事后控制等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对“强条”的执行与检查极为不便,往往有所忽视,执行过程中偏差、遗漏及违反“强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全国电力工程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在如何严格执行“强条”方面进行摸索,但无统一而有效的办法。为此,我们组织编制了一套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收集整理了国家现行有效的涉及火力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有关质量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