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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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62020 年)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领军型大学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 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优先引进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第二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第三条 对拟引进人员坚持思想道德品质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

2、,确保质量。第二章 高层次人才层次和待遇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层次1.领军人才;2.杰出人才;3.学术学科带头人;4.新锐学者;5.优秀博士。2第五条 领军人才一、入选条件年龄一般在 70 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二、人才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一次性购房补贴 100 万元(含安家费);2.专项科研经费 500 万元(5 年,每年 100 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3.科研平台建设费 1000 万元(5 年,每年 200 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

3、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4.首聘期年薪 120 万元。第六条 杰出人才一、入选条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二、人才待遇3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80 万元,在贵阳市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 50%的购房补贴(含安家 费),剩余 50%在8 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未购买住房的在 8 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2.专项科研经费 300 万元(5 年,每年 60

4、 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平台建设费 500 万元(5 年,每年 100 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4. 首聘期年薪 100 万元。第七条 学术学科带头人一、入 选条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6.国家“五个一”工程项目主持者;4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

5、责人;国家基地和人才专项负责人。8.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9.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二、人才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50 万元,在贵阳市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 50%的购房补贴(含安家 费),剩余 50%在8 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未购买住房的在 8 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2.专项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50 万元(5 年,每年30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100 万元(5 年,每年 20 万元),根据科研计

6、划和相关规定使用;3.科研平台建设费 250 万元(5 年,每年 50 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4.首聘期年薪 50 万元。第八条 新锐学者 一、入选条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5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3.主持或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973”计划、 “863”计划的课题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二级子

7、课题以上(含二级子课题)负责人;4.国家艺术基金获得者。5.国家“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二、人才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20 万元; 2.专项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00 万元(5 年,每年20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50 万元(5 年,每年 10 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3.首聘期年薪 30 万元。第九条 优秀博士一、入选条件紧缺、急需专业(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635 周岁以下。二、人才待遇1.博士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15万元;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

8、海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可优先录用,并适当提高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2.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工资待遇。第三章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第十条 制订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学科和专业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的需要及岗位设置等为依据,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每年 3 月前报人事处汇总。由人事处报学校审定。第十一条 发布招聘信息第十二条 学术考核用人单位接到应聘材料后,组织专家遴选应聘人员,并及时进行面试考察,就引进的相关问题具体洽谈。引进人员需进行学术报告及课堂试讲,经用人单位专家面试小组、党政联席会同意引进后,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第十三条 学校审议 经用人单位考

9、核,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复审相关材料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第十四条 办理聘用手续经学校审议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办7理聘用手续。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首聘期为 5 年,工作服务期为 8 年。首聘期满后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再行商议续聘及相关待遇。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列的相关人才待遇均含贵州省财政补贴,其他津补贴按贵州省规定发放。第十七条 其他特殊高端人才和非全职工作人才的引进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商议。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同 时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按各自的条件分别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进人员。第二十条 本办 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相符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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