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编号: 填表时间: 2015 年 12 月 17 日承办单位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人 韩洋承办人分类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 社会律师 公证员 社会志愿者审理机关(案号)(2015)深中法劳终字第5623 号 受援人 黄*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受援人 黄*审理机关(案号)2015)深中法劳终字第5623 号 审 级 二审阶段指派日期 2015-10-20 开庭日期 2015-12-2 判决(裁决)日期 2015-12-3援助形式 仲裁 诉讼 非诉讼 公证 其他 撤销援助案情及承办情况报告(可另外加页附上)申请人黄*与公司深圳市琉璃时光美容院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申请人因在职期间受工伤,公司未发放其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并且在工伤结束后,公司拒绝其返回公司上班,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应该支付工资,并且由于公司原因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申请人应该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庭审过程中,代理人陈述了代理意见,并且法院委充分采纳,判决书全部支持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民事:胜诉 刑事:全部采纳 行政:胜诉败诉 部分采纳 败诉调解或和解 未采纳 撤诉撤诉承办结果当事人满意程度 满意 一般 不满意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