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31786 上传时间:2018-11-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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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核发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依据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受理条件:1)取得医(护)师执业证书; 2)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A、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B、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C、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4)卫计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窗口培训考核 行政审批窗口发证办理时限:21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

2、员考核审批表;2、申请人的 1 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5、申请人职称复印件一份;6、申请人执业医师证或执业护士证、资格证的复印件一份。办理机构:太谷县卫计局联系电话:6253029表格下载:核发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1 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申报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2、申请人的 1 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5、申请人职称复印件一份;6、申请人执业医师证或执业护士证、资格证的复印件一份。窗口 责任人:窗口 (即办) 培训考核: 责任人: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10 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 责任人:行政审批股股长 ( 10 个工作日) 窗口发证: 责任人:窗口 (1 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总台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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