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表预申请地块名称预申请地块公告号预申请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 万元*预 申请人名称(联合申请须填写全体预申请人名称)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工整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受托人姓名 (工整填写)受托人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预申 请人或其受托人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预申 请人联 系地址*邮政编码 E-mail*预申请人承诺1、我方对该地块预申请文件均无异议,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该地块预申请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并将遵照履行全部义务。2、未按预申请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的,我方愿意按预申请文件的规定承担
2、全部法律责任,并 赔偿由此产生的 损失。3、我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该地块预申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我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4、我方承诺若提交授权委托文件的,我方不同时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受托人参与本次预申请及本地块入市出让的后续交易活动。预申请人盖章(自然人签名)*受托人签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须 按预申 请文件规定的时间 和要求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对于同一地块,同一预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预申请。2、委托他人办理的注意事 项详见预 申请文件。3、本表擅自涂改无效。4、联 合预 申请人必 须同时填写并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联
3、合申请附表,本表中只需填写带“*”号的项。5、无填写内容的 须划“/”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联合申请附表预申请地块名称预申请地块公告号联合预申请人附加承诺 1、全体预申请人承诺将严格遵守预申请人承诺书所列之全部内容。 2、联合预申请人中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该地块预申请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的, 将视为全体预申请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 该地块预申请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并由全体预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参与本地块入市出让的后续交易活动以及竞得后,不改变本表所示的联合预申请人(即投资人)以及各自的投资比例。 4、联合预申请人各方共同委托唯一受托人参加本次预申请及本地块入市出
4、让的后续交易活动。预申请保证金保函提交方式以 联合预申请人 为牵头人提交保函; 联 合预申请各方按承诺投资比例提交保函。 (若因漏选或多选本项,致使无法正确确 认预申请竞买人资格的,由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合预申请人 1 联合预申请人 2名称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投资比例预申请主体盖章(自然人签名)联合预申请人 3名称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投资比例预申请主体盖章(自然人签名)备注:1、本表 须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预申请表一并提交
5、, 单 独提交或涂改无效。 2、无填写内容的 须划“/”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境内预申请人) 委 托 人名称类型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编号是否联合预申请 是 否联合预申请中其他预申请主体名称受 托 人(自然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编号委 托 事 项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办理以下事项:1、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在 (地块预 申请公告号: )预申请之日至出让活动结束期间,参加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组织的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及该地块入市出让的后续交易活动等事宜;代表委托人进行报价等竞买(投标)行为;代表委托人提交预申
6、请保证金保函、竞买(投标)保证金, 签署、提交、签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表、相关申请材料、 竞买资格证书、 未入 围通知书、 成交确认书、未竞得通知书、 (投标资格证书、 申请人未入 围通知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投标文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 未中标通知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其他与此地块出让事宜有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任何文件、凭证等。2、代为办理交易卡挂失、补办、换卡等事项。3、代表委托人进行其他与此地块出让事宜有关的活动。4、受托人 有 转委托权 无转委托权(若不填写, 则视为 无转委托权)。5、有效期限:自签署本表之日起至上述事
7、项办理完毕止。对于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活动、做出的承诺和行为、签署的文件等,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备注:1、联合预申 请人须分别填写本表,本表复印有效。2、若需转 委托的,受托人与转受托人须至原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填写转授权委托书或提交经公证的转授权委托文件。3、本表擅自涂改无效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境外预申请人)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我是参加 地块(预申请地块公告号: )交易活动的预申请人: 。我决定委托 作为到贵中心参加本次交易活 动的负责人,并代表我办理以下手 续:1、提交预申请保证金保函、竞买(投标)保证金;2、
8、签署和提交:我 单独参加预申请及本地块入市出让的后续交易活动的申请材料(内容详见预申请文件及出让文件);我与 联合预申请人 1 ,联合预申请人 2 ,联合预申请人 3 ,联合预申请人 4 联合参加预申请及本地块入市出让的后续交易活动的申请材料;3、进行报价等竞买(投标)行为, 签署、提交、签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表、相关申请材料、 竞买资 格证书、 未入围通知书、 成交确认书、 未竞得通知书 、(投标资格证书、 申请 人未入围通知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投标文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 未中标通知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其他与此地块出让
9、事宜有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任何文件、凭 证等。4、办理交易卡挂失、补办、换卡等事项。5、进行其他与此地块出让事宜有关的活动。6、有转委托 权 无转委托权。 (若不填写, 则视为无转委托权)授权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本文件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预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作出上述合法决定的所有人的签名: 年 月 日备注:1、预 申请 人可按上述格式和内容将本文件译为本国(本地区)官方语言后填写,用以 办理公证和认证。2、联 合预 申请的,联合预申请各方均 须分别填写本表。3、若需转 委托的,受托人与 转受托人 须至原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填写转授权委托书或提交经公证的转授权委托文件。4、预 申请 主体为 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 须加盖与境内法人或其他 组织公章具有同等效力的印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咨询单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关于 地块(预申请公告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事项,我方现存在以下疑问:提问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注意事项:1、意向人请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前,将本 单送至预申请 文件规定的地点;2、本 单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