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为提高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 2017 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一、工作情况及成效(一)专项基本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继续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至 2020 年。2017 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27 号 )文件精神以及泉州市市级财 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政文 20177 号)有关要求,泉州市 财政局、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局印发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 2017266 号),开展 2017 年度资金申报评选工作,主要用于重点支持
2、海洋重点产业、品牌奖励、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海洋或渔业公益性场馆、海洋技术中心及实验室、渔港经济区、海洋相关规划等领域项目建设。鼓励我市海洋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提升我市海洋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海洋产业跨越发展 。(二)主要成效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7 年度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拉动海洋产业投资 2 亿元,新增产值 10 亿元;推动科技进步,增加就业人数;促进产业科技进步,降低能源消耗,减2少污染排放;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业,调动海洋企业积极性,推动海洋产业持续发展。2、组织管理情况。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共同参与的补助项
3、目,由上述三部门联合开展申报评选及资金下发工作,对申报项目资料审核,确保齐全并及时归档。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投入绩效目标为 3000 万元。2017年度确定补助项目 25 个,共计补助资金 2968 万元,下达资金 3000 万元。分别于 6 月下达预拨资金 2100 万元(泉财指标 2017587 号),11 月下达补助资金补 助资金 900 万元(泉财指标2017 1247 号),其中泉 财指标 2017587 号预下达安溪县 50 万元,尚结余 32 万元未收回。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下发均严格按照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7 266 号)、 泉州市 2017
4、 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泉海渔2017 94 号)及财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4、项目产出与效果情况:本年度实际补助海洋经济项目25 个。拉动海洋产业投资 2 亿元,新增产值 10 亿元;推动科技进步,增加就业人数;促进产业科技进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业,调动海洋企业积极性,推动海洋产业持续发展。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共同参与的补助项目,从项目申报、评审、到最后名单确定公示及资金核发涉及部门多,各环节占用时间长,公示后还需上报市政府获批后方能下达资金,从而造成了项目资金的拔付进度较迟。三、相关意见建议为确保资金有效合理利用,严格的资金项目申报评审流程必不可少,为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新一年度将从以下方面着手:1、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发改委结合市海洋经济发展实际,深入研究讨论 2018 年度海洋经济专项资金工作,适当调整资金管理规定及申报指南,使资金投放更好地服务于海洋经济发展。2、广泛征集符合条件项目,督促县(市、区)及时汇总上报。3、加快开展新一年度资金申报评选工作,尽快完成已获批项目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