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亲子关系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亲子关系原是遗传学中的用语,是指亲代和子代之间的生物血缘关系。在心理学中一般归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亲子关系可分为两类 一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二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亲子关系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初见模型。古代的亲子关系主要是在以封建伦理纲常的思想下被规范起来的,主要以祖父母、父母有绝对的权利,而为人子女的只有以孝顺和遵从的绝对义务为原则。而到了近代随着封建制度逐渐走向崩溃和瓦解,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