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共5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9322153 上传时间:2021-12-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共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共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共5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共5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共5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 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2008年9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9月26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持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构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纳入人口发展规划,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有关部门实施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等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县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