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不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注解A:此条关键点有:1.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可以质量手册或者程序文件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控制程序中规定; 2. 必须任命一名质量负责人,并规定其abcd四条职责,要赋予其一定的权力,以及本身的能力能够满足其职责的要求,质量负责人负责建立并保持体系运行,应该熟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