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组成立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团委书记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由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领导该小组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各种事项,批准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审意见。 第三条 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根据各个年级具体情况实行等额或差额评审。 第四条 评审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
2、平的原则,对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第五条 评审小组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审阅评审对象材料,听取其它评审小组人员的意见,在平等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小组申请回避; (三)不得利用评审小组成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六条 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召开预备会
3、。由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主持,全体评审小组成员参加。各年级辅导员向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汇报情况,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向各辅导员宣布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工作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各年级具体实施,按照新的评审标准评定(附件 1)。第七条 评审小组成员对各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定学期内的学习成绩排名; (二)评审对象的民主测评结果。(是否列为评审材料根据年级具体情况决定)第八条 各评审小组成员完成评审工作后,报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审批。 第九条 评审结果由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评审同意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第十条 评审小组
4、对每年的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存档。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审细则1. 年级名额调整由于本科生科研的必然规律性,即大一大二主要在实验室学习,大三大四承担项目并取得成绩,所以高年级学生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的成就普遍高于低年级学生,而以往的“一刀切”在保证平均的基础上显然忽视了“奖优”的效率原则。因此,拟将名额分配由原来的每个年级 5 人调整为全院本科生统一竞争制度,以奖励高年级学生在生物专业科学研究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2.评价体系调整为侧重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对于学生科研的重视,拟将学生取得的科研成绩纳入奖学金排名系统,按照“百分制”评比系统评定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名次,具体如下
5、:学习成绩 科研水平 英语水平 总分比重 75% 15% 10% 100%分值 75 15 10 100(1)学习成绩评定学习成绩以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积点排名计算分数,计算公式如下:学习成绩所得分数=(该生的平均学分积点/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积点)75 分各年级排名专业排名前 30%的学生有资格参与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比,递交申请和证明材料。(2)科研水平评定学生所在单个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定年份内取得的科研成绩加分标准为科研成绩单一年度累计得分,得分超过 15 分的按照 15 分计算,具体评定标准见下表。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科研情况评定标准(单年内获得)项目 项目类
6、别 分值SCI 第一作者 7.5SCI 第二作者 5SCI 第三作者(第三作者后不加分) 2.5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3.75核心期刊第二作者 2核心期刊第三作者(第三作者后不加分) 1省级刊物第一完成人 2.5省级刊物第二完成人 1.5科研论文省级刊物第三完成人(第三人后不加分) 0.5校级优秀奖(主持人/其他参与者) 0.5/0.2校级三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0.8/0.5/0.2校级二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1.0/0.8/0.5校级一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1.2/1.0/0.8校级特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2.5/2/1.5省(市)级优秀奖(第一/二/三
7、及其他作者)1.5/1.0/0.8省(市)级三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2/1.5/1.0省(市)级二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2.5/2/1.5省(市)级一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5/2.5/2省(市)级特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7.5/5/2.5国家级优秀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2.5/2/1国家级三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5/2.5/2科研获奖国家级二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7.5/5/2.5国家级一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10/7.5/5国家级特等奖(第一/二/三及其他作者) 12/10/7.5申请期专利 1.2实用新型 3.75专利成
8、果(第一申请人)发明专利 7.5国家级主持人 2国家级其他参与者 1.5校级主持人 1.2科研立项校级其他参与者 1.0半年以下 0.1半年1 年以下 0.3科研实验(除科研立项)1 年1 年以上 0.5(3)英语水平评定学生所在单个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定年份内取得的英语水平认证按照下表标准进行加分,其中具有 GRE、托福、雅思成绩中的任意一项,并达到指定分数即可加分。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英语水平评定标准(以当年最好成绩计)项目 分数 分值GRE 大于 1200 分托福 大于 80 分雅思 大于 6 分4 分CET6 大于 550 分 4 分CET6 大于 425 分 3.5
9、 分CET4 大于 550 分 3.0 分CET4 大于 425 分 2.5 分(二) 、额度调整 分级奖优依据现有梁佩怡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奖学金评选制度规定,学院每年以学习成绩为标准在四个年级各评选 5 名学生获得各 1000 元奖学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获奖学生因为年级间以及年级内部参与科研实践的程度不同,表现很大的差异性,并不能科学地反映学生实际水平。因此,生科院领导班子拟定根据以上提出的“百分制”评定体系调整获奖学生的奖学金额度,以加大对于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鼓励优秀学生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综合得分和奖学金等级关系一览表分数 等级 奖学金金额90,100 特等 2000 元85,90) 一等 1500 元80,85) 二等 1000 元75,80) 三等 500 元70,75) 优秀 200 元附则:每个年级特等奖至三等奖人数不限;若每个年级特等奖至三等奖获奖总人数不足十人但是大于或等于五人,则按照得分排序补足十人,若特等奖至三等奖获奖总人数不足 5 人,则按照得分排序产生 5 名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