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心理咨询与辅导员工作守则一、专业要求1、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做到热爱学生,热爱专业工作,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2、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接纳,牢牢把握,发展性、教育性的辅导原则。3、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能广泛的接触各界人士,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4、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学生。二、专业职责1、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使每一位学生明确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的性质,以及这一工作的保密性质和学生自身的权利。2、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进行工作,全面详细地了解咨询学生,及辅导团体的情况,理解对方的需求。3、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适合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学生去有关部门治疗。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4、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学生自己帮助自己,促进其成长,自强自立。三、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