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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苏 州 市 相 城 区 政 府 采 购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采购编号:SZCJ2016-XC-C-012 号 采购内容:夜景照明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采 购 人: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月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1目 录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采购需求三、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四、 合同主要条款五、 附件格式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2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受苏

2、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一、采购编号:SZCJ2016-XC-C-012 号二、采购内容:夜景照明规划设计项目,具体见采购需求。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

3、.7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1 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要求具有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同时具有乙级或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其中需包括照明工程设计资质),具有较强的数据研究和提供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快速反应和沟通能力;2.2 响应单位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注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 不 得 参 加 同一 合 同 项 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

4、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证书(其中需包括照明工程设计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底,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核后退还。2、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响应单位符合 “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及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

5、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3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核,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四、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

6、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 13:0013: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 13: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 168 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2、磋商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 13:30(北京时间)开始3、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 168 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六、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 3

7、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 邮编:215002电话/传真:0512-65238816/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八、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2-66700693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十一、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7591006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6 年 10 月 14 日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

8、12 号4二、采购需求受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磋商编号:SZCJ2016-XC-C-012 号二、采购内容:夜景照明规划设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三、采购需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项目位置:鹤溪路位于望亭镇中部城区的一条主干路,北起望亭大街,南止于聚福路。项目概况:鹤溪路全长 2.3 公里,为双向四车道。从南向北依次与明珠街、御亭路、光明街及牡丹路相交汇。(二)规划设计依据2

9、.1 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2.2 国家、地方等的有关规范及标准;2.3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15)2.5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163-2008)2.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12)2.7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GJ0.26.1-1999) 2.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2.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2.10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0.1-2007)2.11城区照明指南 (CIE136-2000)2.12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

10、范(上海) DB31/T316-20122.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注:不限于上述所列规范;所有规范/标准版本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如更新后的规范/标准与本设计任务书不符之处,以最新版的规范/标准为准。(三)规划设计范围、内容及阶段3.1 规划设计范围鹤溪路望亭大街太阳路段,全长约 2.3 公里,路宽为 44m,主线为双向 4 道。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53.2 规划设计内容3.2.1 项目夜景灯光规划设计,包含照明效果设计、电气设计、安装构造设计。3.2.2 道路照明设计。3.2.3 两侧绿化景观照明规划设计。3.2.4 两侧建筑

11、泛光照明规划设计。3.2.5 路灯换型规划设计。3.2.6 增添景观灯照明规划设计。3.2.7 道路功能性照明设计的校核。3.2.8 随不同阶段编制不同深度的、提供真实可靠的工程造价书。工程造价书应包含上述设计内容。3.3 规划设计原则规划设计效果应营造安全性、 舒适性 、经济性 、生态性、文化性,创建城镇形象大路、城镇迎宾大道、城镇文化大道。3.4 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工作分概念方案规划设计阶段、深化方案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竣工验收配合阶段。3.4.1 概念方案规划设计阶段:按照政府审批通过的道路和景观设计方案及甲方的深化设计要求和预设效果,与道路规划人员、景观设计师充分沟通

12、,理解道路规划和景观设计意图,据此进行城市空间照明方案设计。3.4.2 深化方案规划设计阶段: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及甲方的进一步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的技术设计,进行配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的设计。设计人负责施工图各种报审配合工作,负责与该项目主体设计单位配合图纸图签、盖章等事宜。3.4.3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主动与道路规划单位和景观设计单位等积极配合,将照明设计与道路规划、景观设计等密切相结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确定的一版照明施工图提交各单位等,以便进行图纸审查、设计预留。根据各专业协调结果,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二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

13、果(在按合同要求提供规定套数的正式的设计文件外,还应将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 2 套提供给甲方 )3.4.4 施工、竣工验收配合阶段:1)施工阶段设计人应及时解答施工安装单位的疑问,积极配合施工安装单位正确完成照明灯具和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2)对施工安装单位所提交的有关灯光系统的资料及灯具样品、设备样本、详细技术资料等进行审阅及确认。3)设计单位对局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设计,配合施工单位顺利完成本项目。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64)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及相关专业设计师、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参加工程现场服务次数不少于 6 次

14、,具体内容见本任务书。5)根据甲方或施工现场需要,对于需要修改设计或补充设计资料及时反馈。6)参与有关照明、控制设备等的现场封样,并确认。7)参与中期检查、规划验收等,提供现场指导、检查报告和验收报告。 8)现场指导施工方完成实现。9)检查确认所有由施工承包商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如竣工图、主要设备资料、运行和维修手册)。(四)规划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0 日历日内完成深化方案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配合等工作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4.1 概念方案规划设计: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4.2 深化方案规划设计: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5、20 日历日内。4.3 施工图设计:自深化方案规划设计审查合格之日起 20 日历日内。4.4 施工期间的指导、配合等工作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五)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5.1 规划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道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5.2 规划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应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5.3 规划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5.4 规划设计文件必须保证道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16、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总体协调性和环境保护要求;规划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六)规划设计总体要求6.1 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应以道路规划设计和范围内景观设计为依据,从城市空间的观念入手,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照明设计手法,创造出具有安全性、 舒适性 、经济性 、生态性、文化性的照明主题,做到技术与艺术的交融。6.2 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应着力表现道路与景观特质,强调城市空间照明效果,塑造能够表达城市空间意向的光环境,形成鹤溪路独

17、特的个性和文化氛围。6.3 照明规划设计效果应富有时代气息,符合现代审美品味,重点突出其特殊的使用功能及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7重要节点。在设计中应该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并须考虑平时、周末、节假日及不同时段的照明效果。6.4 照明规划设计还应结合标识、标志、电杆及广告灯箱等的照明效果,以协调照明的整体设计。6.5 路灯、景观灯部分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应符合鹤溪路文化特性,突出文化氛围;选择适合的照明标准,使用节能的光源和灯具,精心设计制定照明方案和控制系统,节省造价及节约能源。将眩光控制在规范标准内,避免不协调的灯光色彩组合,营造舒适、生态

18、、文化氛围浓郁的街道光环境。灯具应考虑日间视觉效果。6.6 灯光规划设计中所使用的照明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并便于维修管理。6.7 夜景照明方案应按平时效果、周末效果、重大节假日效果进行分别设计以及灯光的控制;并按平时、周末、重大节假日分时段进行效果设计和控制设计,并明确表达分时段效果,时段划分,按地理位置,季节设计。6.8 控制道路照明照度,调整路灯、景观灯、绿化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保证一定的照度均匀度,不能有明显光斑。6.9 重要节点应成为视觉焦点.6.10 夜景照明效果图必须真实反映实际照明效果。(七)各阶段工作要求7.1 概念方案规划设计阶段7.1.

19、1 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道路规划、景观设计等资料),了解项目定位、设计原则、设计范围以及设计目标等需求。7.1.2 针对地域以及环境、景观等条件作出设计分析,确定整体设计构思、灯光主题概念以及表达此概念的主要手法。设计应符合当地市政等政府管理部门对亮化工程等的规定。明确设计亮度标准、光色。7.1.3 确定全部夜景照明设计对象的设计方案及照明方式,需包括能表达真实照明效果的,分 3 种场景 4 个时段的效果图,以及全面的灯具布置与光线照射示意图。7.1.4 提交灯具的选型图册。7.1.5 考虑灯具安装位置、安装形式以及道路安装构造节点图。7.1.6 估算夜景照明用电量,完成方案设计概

20、算书,说明是否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7.1.7 设计成果要求:1)汇报成果的技术方案包含方案图册。2)满足夜景照明设计方案图册内的效果图要求,还应提供分 3 种场景 4 个时段的效果图。3)设计方案图册应包含方案一览表,表格内容需真实、可信,如发现重大失误、错误,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8技术标评分不及格。4)工程造价估算具体值及取费比例根据实际项目可调整,但应真实,准确。5)设计方案图册须提供灯具安装节点图,灯具安装安全牢固,可维护,并实现设计效果。6)设计方案汇报文件电子光盘 2 份,包含且不限于 PPT、PDF 等格式。7.2 深化方案

21、规划设计阶段在确定中标方案后,由中标方案设计人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工作。方案深化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在理解甲方意图条件下完成照明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7.2.1 按照政府审批通过的道路规划和景观设计方案及甲方的深化设计要求和预设效果,与道路规划人员、景观设计师充分沟通,理解道路规划和景观设计意图,据此进行照明方案深化设计。7.2.2 应与道路规划、景观设计等各专项设计密切配合,达到整合设计资源及鹤溪路整体设计效果。7.2.3 与甲方讨论确定灯光设计效果的条件准则,例如照度要求、光色、安装位置与安装方式、色温、灯具外观尺寸等。7.2.4 与甲方讨论确定照明控制系统的初步选择。7.2.5 在达

22、到甲方深化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提供设计提资图纸并与相关设计单位互签,作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7.2.6 设计成果要求:深化方案规划设计阶段完成,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1)灯位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2)给配合专业设计提资图纸,并与设计单位汇签。7.3 施工图设计阶段7.3.1 设计人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依据为经甲方审查确认的夜景照明方案图纸及修改意见,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7.3.2 按照甲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及甲方的进一步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的技术设计,进行配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的设计。设计人负责施工图各种报审配合工作,负责与该项

23、目主体设计单位配合图纸图签、盖章等事宜。7.3.3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主动与道路规划设计单位和景观设计单位等积极配合,将照明设计与道路规划、景观设计等密切相结合。应将甲方确定的照明施工图提交相关单位等,以便进行设计预留。7.3.4 根据需要施工图阶段可分为一版施工图和二版施工图。一版施工图用作配合各专业设计及夜景工程招标用,二版施工图是进行各专业配合后的完整图纸。 7.3.5 在达到甲方施工图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6-XC-C-012 号9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配合阶段。7.3.6 设计成果要求施工

24、图设计阶段完成后,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在按合同要求提供规定套数的正式的设计文件外,还应将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 2 套提供给甲方 ):一版施工图: 1)施工图设计说明,含项目概况介绍,照明效果方案说明,电气设计专业说明、控制方案(灯具开关表)及场景设计说明等。2)照明灯具布置平面、立面、剖面图:灯具布置要求准确详细,安装位置要求详细标注尺寸,灯具布置不可简化制图,图面内应有对应的标准灯具图例表。3)施工大样图及安装节点详图,要求相关专业会签图纸。4)电力照明平面、立面及剖面布置图、配电系统图及负荷计算书。要求系统图中每个分支配电回路必须详细标明:保护电器规格、参数、线缆型号规格、所带灯

25、具代码、数量、单只灯具功率、由此得出分支回路装接功率。要求引自变电所的电源进线注明回路编号且与土建设计单位的设计一致。5)控制系统原理图、控制系统二次线路图。6)主要设备材料表。7)详细的灯具选型图册(含外观、尺寸、光源、电器等详细技术参数)。8)分各业态、分三种模式的日能耗及年能耗统计表。9)照明控制回路模式时段开关表。10)协助提供主要灯具样品,确认以及进行封样。a.需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提交,且图纸深度必须达到施工招标要求。b.图纸规格应以保证审核和施工要求为前提。c.应提供配合工程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二版施工图:二版施工图设计原则上不做效果上的调整,只是落实一版图评审意见,根据样板段封样情况深化和完善,除提交与一版图相同的设计成果外,需补充1)一、二版图图差统计,差异原因说明。2)成本差异统计表及相应说明,因图差发生的成本变化。a.需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提交,且图纸深度必须达到施工招标要求。b.图纸规格应以保证施工要求为前提。7.4 施工、竣工验收配合阶段施工、竣工验收配合阶段设计人应及时解答施工安装单位的疑问,积极配合施工安装单位正确完成照明灯具和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7.4.1 对施工安装单位所提交的有关灯光系统的资料及灯具样品(如设备样本、详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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