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讲 解 劳动监察局 侯宏玉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一)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 1. 一些用人主体的用工行为和一些新的用工方式缺乏法 律规范。 2. 劳动合同短期化严重。 3. 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突出。 4. 滥设违约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5. 用人单位滥用“ 劳务派遣” 的用工形式,规避作为用人单 位的法定义务。 (二)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1.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2.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 企业,一般是指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 营利性组织。 对企业概念的基本理解: (1) 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存在的,是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产物。 (2)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基本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 (3) 就企业的本质而言,它属于追求盈利的营利性组织。 2. 个体经济组织,既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 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 个人所有, 雇工7 人( 含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