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诉讼法的些许感想简介第一篇:对刑事诉讼法的些许感想对刑事诉讼法的些许感想 本文从新近的一种人格刑法的有力主张入手,首先给出了对于当下刑事法网是“厉而不严”而非“又严又厉”的基本判断,在此基础上,认为破除刑法危机、实现刑法机制的良性运转应该以“严而不厉”为基本保障,从而主张在刑罚轻缓化的同时,还必要强调刑法调控范围的适度扩张即犯罪化,并且,为这样的一种主张与时下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意义上找到了某种契合。 一、一种新近的有力主张 近年来,北京大学张文教授等著书指出,当前的刑法过度膨胀、监狱人满为患、刑法效能降低、刑不压罪严重、犯罪浪潮席卷全球,一句话,出现了刑法危机。因此,为了度过危机,继续扩大刑法圈、增加刑罚量即进行所谓“严打”只能是扬汤止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论者认为从刑法(不但是“刑罚”)轻缓化和缩小犯罪圈的初衷出发,需要重新通过界定犯罪概念划定犯罪圈,并从尊重人性的角度出发,引入了颇为人性化的“犯罪危险性人格”的概念,认为应受惩罚的,只能是那些具有犯罪危险性人格、又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把犯罪圈缩小,才能使刑法资源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