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贷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健全公司经营性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加强风险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2条 审贷会是公司对商户授信的审查机构,是公司重要的监督和指导机构。第3条 审贷会以审贷会决议的形式对其权责范围内的审查事项出具意见。审贷会决议否决或不同意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作出同意的决策;审贷会同意的事项,有权审批人可以作出否决或续议的决策。审贷会不对有权审批人的职责构成任何替代和减免。第二章 审贷会组织第4条 审贷会实行委派制,由6人组成,每人1票,其中总经理持2票,共计7票。审贷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他人代替,由缺席人员指定他人参与,参与人意见视同是缺席人员的意见,双方需签字,并对此负责。第5条 审贷会应设审贷会主任和秘书各一名,审贷会主任由审贷会成员投票选举,秘书由审贷会主任指定。第三章 审贷会的职责第6条 审贷会职责: 审议公司对商户类金融授信业务,并作出审议决定。第四章 审贷会主任、秘书、委员工作职责第7条 审贷会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