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度人大代表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共三明市委200929 号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决定,设立人大代表活动专项经费。市财政预算安排 52.5 万元,用于安排代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为代表订阅报刊、书籍和资料等支出。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一)评价指标:根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评价方法: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通过现场听(听取汇报)、查(查阅资料)、看(查看现场)、评(评定打分)等方式,完成对工作成效的核查,总体完成情况优秀。(三)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根据总体工作方案,我们制订了各项具体工作方
2、案和实施措施,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产出目标,达到预定效果目标。(四)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总目标: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财政预算批复,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依法履行职责。(五)项目投入与支出情况。2017 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投入 52.5 万元,按有序进度完成支出。(六)项目财务管理状况。本项目预算资金 52.5 万元,按照三明市人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七)项目绩效目标分析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有关规定,在第一季度项目已开始实施。至第三季度末,按工作安排已完成组织代表视察与专题调研工作任务,项目经费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财力的保证。今年市人大组织代表参加各种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并完成调研、组织代表提出建议意见,达到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三、存在问题政府部门在办理落实代表调研视察形成的调研报告和提出的建议时效性和满意度还不够,人大代表调研能力和知识面也要不断加强。四、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按照代表法、宪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于三明发展,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