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 北 省 第 六 批 省 级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代 表 性 项 目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及 制 作 要 求一、 申请报告市(州)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省直单位向省文化厅提交的申请报告,应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函和公布申报项目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市(州)级文化行政部门公章)。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项目申报书要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
2、权书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其中:(一)申报项目录像片1、技术要求成片格式:分辨率19201080高清格式。2时长:5-7分钟。文献类型:应是专为申报书制作的原版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录像资料(如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录像片制作:录像片的摄制要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镜头、距离拍摄主体过近或过远。剪辑时需删除影像中黑屏、镜头严重抖动、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无关内容,影像的色彩饱和度、亮度、对比度、音量饱和等影响观看效果的,需进行技术处理。2、录像片内容第一部分:
3、项目概述概括说明申报项目的显著特征,及其人文和自然环境。第二部分:杰出价值阐释申报项目对相关区域、当地民众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第三部分:存续状况说明项目的存续现状及传承情况。第四部分:保护计划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二)申报项目照片10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片10张及其未经压缩的电子版本(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照片内容描述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三)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31、分布图及其他图表;2、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及其未经压缩的电子版本(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照片内容描述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3、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4、历史文献、图书资料等;5、其它资料。(四)证明材料和授权书1、相关区域、群体或传承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 2、保护单位同意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