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放心粮油监督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33231 上传时间:2018-11-0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口放心粮油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海口放心粮油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海口放心粮油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海口放心粮油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海口市“放心粮油”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对 海口市“ 放心粮油”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放心粮油 ”产品质量和 卫生合格,特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海口市“放心粮油”称号有效期 2 年,过期自动失效。如继续使用,需重新申请复查。第三条 在有效期内,市粮食局联合市食药监、市工商、市质监、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对海口市“ 放心粮油” 企业(店)经营、加工、销售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获评海口市“放心粮油 ”企业(店)应严格按照国家 质量标准,加强加工、销售粮油产品质量管理,经营合格粮油产品,且经营产品有保质期以内的产品检测报告。第四条 监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是否合格

2、2、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规定;3、产品是否出现过质量事故;4、消费者和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和评价;5、其他需要监管的事项。第五条 海口市粮食局对海口市“ 放心粮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卫生检测,每年至少一次。检测工作由海口市粮食局委托海口市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进行,检测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检的办法。第六条 凡当年已经国家( 或省级)监督抽查的海口市“放心粮油” 产品,以国家( 或省级)监督抽查为准,海口市粮食局在本年度内不再对该产品进行重复检测。如国家(或省级)监督抽查项目不包括卫生必检项目,需按本办法进行卫生检测。第七条 质量检测按照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进行,如执行企业标准,该标准应高于

3、国家标准,并须有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八条 卫生检测按以下标准进行:1、大米卫生检测的必检项目是黄曲霉素 b1,执行标准为GB2761-81食品中黄曲霉素 b1 允许量标准。2、小麦粉卫生检测的必检项目是过氧化苯甲酰,执行标准为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不得添加标准之外的任何增白剂。3、食用植物油卫生检测的必检项目是过氧化值,对花生油和玉米胚油应增检黄曲霉素 b1,执行标准为 GB15197-94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用浸出法生产的一级、二级食用植物油,还应增检浸出油溶剂残留量,执行标准为 GB2716-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4、必要时,海口市粮食局可根据情况增加

4、卫生必检项目。第九条 海口市“放心粮油”产品必须严格执行 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凡添加过氧化苯酰添加剂的必须在标签中标出。第十条 对检测不合格或不执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或出现质量问题者,海口市粮食局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情节轻者给予警告通知,责成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检查合格者,可继续保留海口市“放心粮油 ”称号;情节重者(例如卫生检测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或整改不合格或拒绝接受检测者,取消海口市“放心粮油 ”称号,并 给予通报。第十一条 “示范企业 (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限期整改:1.作业环境卫生差;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未进行

5、年检;3.未落实粮油质量安全责任制;4.采购或供应的商品未索取或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5.未经备案擅自使用海口市“放心粮油” 标识。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海口市粮食局取消“放心粮油”称号:1.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称号;2.粮油产品质量不合格;3.存在计量违法行为;4.被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处罚;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6.一年内被两次责令整改;7.擅自制作海口市“放心粮油” 标牌或将 标牌转让、租借给其他企业;8.企业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第十三条 企业在对海口市“ 放心粮油”产品进行宣传时,应按照证书中标明的品种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不得将证书中未标明的品种笼统地作为海口市“放心粮油 ”宣传,误导消费者。第十四条 获得海口市“ 放心粮油”称号的企业(店)可以在产品包装和宣传材料上使用海口市“放心粮油” 标志。企业在销售网点悬挂海口市“放心粮油 ”标牌(实物或照片 )时,必须与证书(或证书复印件、照片)同时使用。获得海口市“放心粮油 ”称号的企业(店)到期不申 请复审或申请复审不通过的,应停止使用海口市“ 放心粮油” 标志、标牌和证书。第十五条 凡是被取消称号的企 业,2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放心粮油企业(店)”。第十六条 海口市粮食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725332),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口市粮食局负责解释和修订,自 2017年 XX 月 XX 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