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探讨心得体会简介第一篇: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探讨心得体会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探讨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笔者认为,当前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需要强化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企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江泽民同志把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概括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四句话,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是我们党民主集中制理论和实践的一个新发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好与差,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思想认识水平。实践表明,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越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就越高,企业就能更好地发展。虽然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总经理(厂长)负责制,但在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方面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领导是党委领导在组织上的最高原则。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领导活动中的重要体现。政务会、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