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6 年 11 月修订)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管理规定,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学术创新活动,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为规范项目的组织及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第二条 本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博士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和自主选题的探索性、交叉与新兴学科研究。第三条 项目的评审和管理坚持“创新为本、择优资助”和“公开” 、 “公平” 、 “公正”的原则。第二章 项目申报管理第四条 自 2016 年起,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跨学科创
2、新实验团队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博士研究生创新论坛项目。第五条 一般项目和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的选题范围、申报条件及申报立项程序(一)项目选题一般项目的选题可围绕学科、专业特色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选课题,鼓励交叉性研究或探索性前沿研究,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选题要体现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发展的需求,要把握国内外科学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体现出较高的研究价值,力求具有原创性、创新性。(二)申报条件1.一般项目和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应为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博士研究生,且项目实施期间仍在读,项目参与人员也须为在校研究生。2.一般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多人联合申报
3、,也可个人独立申报。3.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申请人与合作者须分属不同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为避免重复资助,项目申请书中填写的项目选题及内容,不得与已获得资助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不得与当年申报的其他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不得与已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内容相同或相似。(三)申报立项程序1.个人申报。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或者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申请书 。2.研究生院初审。对所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匿名评审。4.公示。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六条
4、 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立项程序(一)申报条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人为上一年度立项且结项的一般项目和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的负责人,且项目实施期内仍在读。(二)申报立项程序1.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科研项目申请表(后续资助项目) 。2.导师和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予以审核,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3.当年 10 月 31 日前成果刊出且达到相应条件自动获得立项。4.成果认定审核通过后,以科研经费形式予以后续资助。第七条 一般项目、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和后续资助项目每年申报一次,每个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包括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的合作者)每年限申报 1 项,作为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 2 项(含
5、往届未结项项目) 。已获本项目资助而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办法范围内的新项目。第八条 博士研究生创新论坛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博士研究生创新论坛项目需以博士生培养单位进行申请,其申报条件及程序参见具体参见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论坛管理办法(试行) ,申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第三章 项目过程管理第九条 一般项目和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获准立项后,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研究主题。第十条 项目实施周期为 1 年。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研究生院将全程对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经费使用进行监管。第十二条 一般
6、项目和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结项须通过专家评审,且结项成果须与申报内容相符,结项条件如下:1. 一般项目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有 1 篇在中文 B1 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成果;(2)有 2 篇在 B2 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及一篇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报告 1 份;(3)1.5 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1 份,通过学校的论文检测和结项评审。2. 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有 1 篇在中文 A 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成果;(2)有 2 篇在中文 B1 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成果;(3)有 1 篇在外文 B 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成果。4. 以上所指期刊等级按
7、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 (2013 年版)予以认定。项目负责人应为结项成果的第一作者;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校内教师或校聘校外博士生导师。成果需注明“本论文研究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5.博士研究生论坛项目以会议组织召开和会议汇总材料为结项依据。第四章 项目经费及管理第十三条 一般项目和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一般项目 5000 元/项,跨学科创新实验团队项目 10000 元/项
8、),结项时拨付后续经费。第十四条 后期资助项目以成果等级确定资助金额,资助标准如下:(1)2 篇 B2 或 1 篇 B1 或 1 篇外文 C,资助金额为 0.5 万元;(2)1 篇中文 A 或 1 篇外文 B 或 1 篇外文 A,资助金额为 0.7万元;(3)多篇学术成果资助金额参照以上标准进行累计,但总资助金额不超过 1 万元;(4)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不与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等重复使用。第十五条 项目的经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预算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项目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项目调研费用。包括参加调研活动的差旅费、参加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资料检索与搜集等方面的费用;2与项目相关的图书资料和印刷费;3学术论文或专著发表的版面费等;4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相关必要研究开支) 。第十六条 一般项目、跨学科实验创新团队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预算由学院(中心)组织预算,博士研究生创新论坛项目经费直接由研究生院负责预算支出。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