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古道保护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33785 上传时间:2018-11-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缙云古道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缙云古道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缙云县古道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规范我县古道的保护和管理,实现振兴乡村战略,满足城 乡居民回归自然的需要,发展全域旅游、建设美丽“ 大花园”,引导休闲 旅游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古道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古道定义)古道,就是古旧的道路,是指具有 100 年以上历史的道路。古道是我县古代对外交通的重要通道,包括道路路面,以及沿线的村庄、寺庙 、桥梁、驿站、树木、溪流等人文自然资源, 汇集了古村落、古树文化、名人轶事等元素,是一个开放的道路系统。第四条 (保护原则)古道的保 护和管理,应遵循“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分级管

2、理,合理利用 ”的原则,走可持续发 展道路。实行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采取修缮、管理、利用三管齐下的手段,使我县的古道得到全面保护和管理。第五条 (保护范围)古道路基两侧各 30 米为保护范围,外侧各 7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重点保护古道、古树及附属的其它建(构)筑物。第六条 (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古道保护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县府办、林业、文物、建设、交通、旅游等部 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古道保护、管理、协调工作。县文物、建设、交通、旅游、 发改、财政、公安、环保、国土、农业

3、、水利等主管部门会同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古道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与所属行政村应当签订古道保护责任书。第七条 (调查规划)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古道专项调查,建立古道名录和档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古道保护规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县古道保护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古道保护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文物保护)古道沿途两侧列入文物的保护单位、文物登记点,必须严 格保护。古道沿途两侧保护范围内现存的古旧店铺、古屋等建筑不得随意更改、拆建。如确需改变 原物原貌的,依照 规定批准。第九条 (古树保

4、护)严禁砍伐古道沿途古树名木,加强古道沿线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古树、大树的保护力度。古道两侧的山林,有计划实施林相改造,营造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古道优美森林生态景观带。第十条 (建筑保护)古道沿途的古屋、古桥 、古亭、古庙、古关隘等古建筑是古道的有机整体,应当严格保护。古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经批准改建、修缮的建(构)筑物,坚 持 修 旧 如 旧 的 原 则 ,不 得 改 变 原 有 建 筑 风 貌 ,并 与 沿 线 景 廊 景 观 相 协 调 。第十一条 (属地管理)古道的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沿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管理主体。根据古道景观资源、文化底蕴、地理位置、完整程度等因素

5、,分为省级、 县级、乡级和村级 四级, 实行分级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古道保护标志,并定期组织巡查。第十二条 (建设内容)古道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廊道、慢行道、 节点服务、标识 和基础设施等五大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第十三条 (旅游开发)县财政每年安排古道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县级以上古道调查、保护、修缮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将古道保护与发展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其社会功能,促进第三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第十四条 (罚则)严禁偷盗、毁损古道保护 范围现存的路面路石、路碑、古桥 梁、古 树、保护标志等设施,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五条 (施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