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河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201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一) 、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的政策意见,指导各地搞好经营体制的改革。加强土地制度建设,搞好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意见,指导各地搞好耕地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项工作。组织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指导各地搞好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和兑现,指导重大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二) 、组织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指导各地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登记、评估、产权变更审核、清产核资、债
2、权债务清理和不良债务化解工作。(三) 、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 ,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推行农村会计代理制的委派制,推行农经管理电算化,负责组织财务公开工作。(四) 、负责组织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制止不合理、不合法的农民负担,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五) 、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 ,指导各级经管站开展农经审计,并具体组织必要案件的审计。(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发
3、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对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七) 、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的统计和监测,经汇总后上报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此数据为法定数据。从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收益分配情况统计” ,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农村经济统计” ,为各级政府及时、准确地反映不同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和农户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为各级领导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指导农业生产提供可靠的数据。(八) 、负责农村政策性保险,包括农业种植业保险和农村村干部保险。(九) 、负责农经信息化管理工作。二、机构设置和单位情况根据上述职责,黑河市农经总站设 3 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级别为 副科级。 内设
4、机构有综合站、法规监督站、业务指导站。2015 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黑河市农经总站 1 个单位。第二部分 黑河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15 年收入预算为 593697 元, 2015 年支出预算为 593697 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93697 元,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593697 元。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元。四、教育资金收支情况教育资金收入预算 0 元,教育资金支出预算 0 元。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15 年度黑河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元,公务接待费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