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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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佛山市南海区西樵 镇 人民政府 办 公室文 件樵府办2007 103 号印发西樵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西樵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2西樵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为了有效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镇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

2、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我镇的实际,启动本预案的条件为:一次性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 ;受灾10户以上;水上溢油 10吨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液化石油气库、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存储库(储罐站)以及销售点,压力管道重大泄漏事故(含运载车辆、船只发生重大泄漏事故); 一次造成3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哄抬物价、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及处理措施,在镇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分级管理和实施。二、重点防范的危险行业和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行业。油库、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劳动

3、密集型企业、商业集贸市场、大型商场、酒店宾馆、学校、幼儿园和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场所、主要旅游景区景点、桥梁。三、政府各职能部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职责范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重点行业、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成立西樵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包括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以及组建各专业救援队伍。指挥中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镇委书记第一副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副总指挥:主管政法的镇委副书记、主管

4、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副镇长;主管建设、交通、财政的副镇长及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成员由以下单位负责人组成: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规划建设办、环保办、国土管理所、社会事务办、教育组、经济发展办、农村工作办、城镇工作办、旅游办、司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站、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劳动和社会保障所、4水利所、供电所、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分局、电信分局。指挥中心设在镇党政办。指挥中心按有关要求配置有关设施,并保证设施的完好适用。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西樵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督促各村(

5、居)委会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督促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建设、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救护队伍,组织实施演习。启动本预案后,建立与各前线指挥部的通讯联系,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救护等工作,并立即向市、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根据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的实际需要,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驻军,协调驻军参加事故的抢救或者给予必要的支援。前线指挥部由镇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的村(居)主要领导组成事故应急处理前线指挥。重、特大火灾事故指 挥:分管消防或安全生产的镇领导副指挥:派出所所长、消防中队队长、安监办主任、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 挥:分管道路交

6、通安全的镇领导副指挥: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队长、交通管理所所长、事发5地村(居)书记(主任)。重、特大建筑质量事故指 挥:分管规划建设的镇领导副指挥:规划建设办主任、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指 挥:分管公安的镇领导副指挥:派出所所长、消防中队队长、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的镇领导副指挥:安监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消防中队队长、事村(居)书记(主任)重、特大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指 挥:分管国土的镇领导副指挥:国土管理所所长、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指 挥: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领

7、导副指挥:经济发展办主任、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重、特大中毒事故指 挥:主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副指挥:社会事务办主任、环保办主任、卫生防疫分所所长、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9.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重、特大水上溢油事故6指 挥:分管交通的镇领导副指挥:交通管理所所长、环保办主任、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10.重、特大桥梁事故指 挥:分管规划建设的镇领导副指挥:规划建设办主任、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交通管理所所长、交警中队队长、事发村(居)书记(主任)重、特大旅游事故指 挥:分管旅游的镇领导副指挥:旅游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事发单位负责人哄抬物价影响市场经济秩序事件指 挥:分管财经工

8、作的副镇长副指挥:工商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指 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副指挥:有关行业主管的镇领导或部门正职、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其他突发事件指 挥:分管劳动、信访或突发事件所属工作的镇领导副指挥:按事件分类,由相关管理部门正职、事发地村(居)书记(主任)担任指挥员的替补7上述指挥员外出或不在岗时,由其所任职的政府或行政部门按照领导职务自高至低的原则依次替补到位。救援队伍抢险救灾队伍由派出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共同组织一支5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作机动应急调用。由规划建设办组织一支能应对建筑工程和城市建筑物、燃气、泥沙石场事故的抢险救灾队

9、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由交通管理所、环保办分别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由城镇工作办组织一支市政清障队伍,负责现场清理工作。由森林公司、西岸资产公司组织一支护林防火队伍。由森林公司组织一支西樵山防御山体滑坡巡查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由社会事务办组织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樵人民医院(含卫生防疫分所及民乐、太平、大桐分院)、省荣军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主力的卫生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事故伤害人员的紧急救治保障。社会治安队伍由派出所组织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

10、队伍,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8通讯联络队伍由党政办牵头,会同广播电视站,组织电信部门成立通讯救灾队伍,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供用电安全队伍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供电所成立供用电安全抢险队伍,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供电保障。供用水安全队伍由公资办牵头组织供水部门成立供用水安全抢险队伍,确保安全事故现场自来水的水质安全和供用水保障。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经济发展办牵头,会同交通管理所组织商贸、运输等企业成立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能源供应及运输。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1. 任何部门、任何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或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6886324

11、、6886325)。指挥中心接报并了解基本情况后迅速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本预案的启动必须由副总指挥以上领导研究确定,并向指挥中心下达启动命令。有些事故虽当时未属于重、特大事故,但由于处置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极有可能发展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等重点防范的危险行业和场所发生火灾时,在处置此类安全事故时,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本预案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即时接管所有救援指挥权,各前9线指挥和各救援队伍统一受指挥中心调动。2.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当地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人,事发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12、,必须在事故首发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前线,按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指挥处置,组织救援救护;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3.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防止事故扩大。4.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镇应急处理前线指挥未到位前,事故应急处理的前线指挥由事故发生所在村(居)主要领导担任。5. 哄抬物价影响市场秩序的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村(居)委会主要领导应立即上报并协助前线指挥部做好解释、稳定及协商处理工作。对于哄抬物价事件,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及时辟谣,严厉处理哄抬物价行为。6.“110”接警后,公安维护社会治安队

13、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将情况向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7.“119”接警后,消防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8.“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救护伤员,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情况报告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109.“122”接警后,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灾排险;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10.“12395”接警后,水上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

14、应立即将情况报告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11. 安监、公安、消防、交警、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城镇工作办、环保、行政执法、国土、交通、卫生等部门接重、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减少损失。12. 各救援救护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向前线指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救援救护人员和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13. 各救援救护队伍在应急救援救护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录,如实向前线指挥或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现场的情况。14. 环保办负责监控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危险情况,并向前线指挥或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15. 卫生防疫分所负责监测安全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前线指挥或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16. 事故发生单位与其主管单位和所在村、居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问题。17. 社会事务办负责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做好民政救济和死难者遗体收殓火化等后事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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