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企业战略合作协议甲方:xx乙方:xx甲方:公司乙方:公司根据公司确定,经双方协商,在“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择优劣汰、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认建立劳务基地企业合作关系。第二条双方在劳务基地合作工作中,服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管理。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劳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基地合作企业的考察确认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劳务基地发展规划及有关基地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基地企业队伍规模和综合素质,并对基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二、甲方劳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况,优先从基地企业中选择入围队伍投标。三、甲方在选用所需劳务分包队伍的招投标工作中,在竞争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劳务基地合作企业队伍。四、甲方劳务管理部门与基地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畅有序、合法规范的合作渠道,积极引进成建制施工力量强,专业特点明显,管理素质高,人员稳定性强的基地队伍,推动劳务基地队伍规模逐步提高。五、积极协助